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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○年凭证式(三期)国债发行

发行总额八百亿元
2000-09-1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9月11日电2000年凭证式(三期)国债从9月15日开始公开发行,至12月15日结束,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建设银行、交通银行、部分其它商业银行以及部分省、市邮政储蓄的营业网点购买。

财政部今天发布的2000年第5号公告说,本期国债发行总额800亿元,其中三年期480亿元,票面年利率2.89%;五年期320亿元,票面年利率3.14%。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,到期一次还本付息,不计复利,逾期不加计利息。

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,以填制“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”的方式按面值发行,可以挂失,可以质押贷款,但不能更名,不能流通转让。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。

购买本期国债后,投资者如需变现,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。提前兑取时,各购买网点均按兑取本金的2‰收取手续费,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。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时间不满半年的,不计息;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,按年利率0.81%计息;持满一年不满两年的,按年利率1.98%计息;持满两年不满三年的,按年利率2.61%计息;五年期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,按年利率2.97%计息;持满四年不满五年的,按年利率3.06%计息。

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,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,在利率调整日按三年期、五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幅调整;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提前兑取时的分档利率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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